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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管≠安全,警惕这些成瘾性物质!

编辑:协会管理员     更新时间:2025-08-14 11:16:26    点击:0

笑气、丁烷、

替他来明、普瑞巴林、“激动(Rush)”...

游离于监管视线之外

在民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中悄然流行

警惕这些成瘾性物质!

未列管≠安全





问题现状:监管外的“毒影”悄然蔓延


随着我国对传统毒品、新型毒品的打击持续深入,毒品市场持续萎缩。但“笑气”、丁烷、替来他明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在民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间悄然流行,成为游离于监管视线之外的毒品替代物。需要警惕的是,这些物质虽然未被作为毒品列管,但是具有较强成瘾性,滥用不仅严重损害人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会导致记忆力减退、认知障碍,还可能引发精神疾病甚至危及生命,其背后的法律风险和社会责任问题亟须社会各界予以足够的重视。



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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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笑气”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具麻醉作用,常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如“奶油气弹”)。具有致幻和成瘾特征,长期吸食可导致瘫痪甚至死亡。“笑气”未被联合国列为毒品,我国将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对生产、储存、经营实行严格监管。非法使用或买卖属于违法行为


警示案例


2024年4月至6月,张某甲、张某乙、田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交易100罐笑气,销售金额达67300元。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丁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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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丁烷是打火机常用燃料,也用于卡式炉。作为有机溶剂被滥用时,可导致幻觉、急性中毒、神经损伤,长期滥用甚至引发肝肾衰竭或猝死。丁烷属于危险化学品,非法使用、储存、销售等行为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


警示案例

2025年4月10日,某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指令:辖区居民周某在互联网上大量购买打火机气体(高级丁烷气体),具体情况需要派出所民警尽快核实。该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周某进行传唤,经核查,周某于3月22日起在某外卖平台上分4次购买打火机气体(高级丁烷气体),并进行非法吸食。

经讯问,周某对自己在网上买卖、使用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替他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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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替来他明为解离性麻醉剂,起效快、镇痛强,多用于动物临床。滥用后可导致致幻、心动过速、神经损伤、昏迷甚至死亡。吸食替来他明有明显的副作用。少量摄入会产生致幻作用,导致体温下降、心动过速、永久性神经损伤、持续行动缓慢、呕吐、嚎叫等症状; 过量吸食会导致人体全身麻醉、意识模糊,甚至死亡。

目前,我国对兽用麻精药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销售和经营。2024年7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第800号》施行,明确了盐酸替来他明等兽用麻精药品的具体管理要求。


警示案例

2024年12月,吴某某在娱乐场所销售含替来他明成分的电子烟弹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


普瑞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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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普瑞巴林属于非阿片类镇痛药,常被作为治疗带状疱疹后的神经痛、纤维肌痛、癫痫发作的药物使用,其在市面上常见的剂型有胶囊和口服溶液等。药理上,普瑞巴林的作用机制可能与中枢神经系统组织中的α2-δ亚基结合,降低NMDA受体活性,干扰钙离子通道转运或钙电流有关,也有可能与来自脑干的下行去甲肾上腺素(NE)能和5-羟色胺(5-HT)能通路相互作用,从而调节脊髓中的疼痛传递有关。

普瑞巴林在超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与右美沙芬类似机制的成瘾隐患。过量服用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头晕、头痛、嗜睡、幻觉、精神失常、肌肉痉挛、震颤、焦虑、抑郁、失眠、认知功能障碍等不良反应。


警示案例

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青少年沉迷于“嗑药”,并用暗语分享超量服药后的感受,其中就包括普瑞巴林。20岁的大二女生小雨(化名)在学业上连连受挫,焦虑和抑郁的情绪在她心中滋生。一次偶然的机会,小雨在网络上了解到了“od圈”(“od”是过量服用药物的英文“overdose”的缩写,随着右美沙芬被列管,普瑞巴林在od圈逐渐流行。)。最开始,她从圈子里的朋友手里网购了右美沙芬,随着服用次数的增多和频率的增加,她又开始尝试联用普瑞巴林等。最终,她的过量服药行为被父母发现,并被送往医院成瘾科接受专业治疗。


激动"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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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Rush”原为心脏复苏剂,含有亚硝酸异丁酯、异戊酯等化合物,气味刺鼻。长期使用会导致心律失常、视力丧失,甚至心搏骤停或死亡。

目前,我国暂未将“Rush”列入毒品管控,但其主要成分亚硝酸异丁酯和亚硝酸异戊酯都是危险化学品,违规买卖、使用“Rush”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对于吸食“Rush”或为了吸食而购买“Rush”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或“非法持有危险物质”予以处罚。


警示案例

2025年3月,某地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核查线索时,发现兰某某购买过疑似含有危险化学品亚硝酸酯类成分的“Rush”。办案民警精准研判、实地摸排,迅速将兰某某抓获,并查获不明液体及固体约300ml。经专业机构鉴定,确定该液体名为“Rush”,其成分亚硝酸异丁酯、亚硝酸异戊酯属危险化学品。

经查,兰某某为追求刺激,在明知“Rush”危害的前提下,仍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危险物质“Rush”供自己使用。兰某某多次吸食后,已经出现头痛、注意力下降等症状。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兰某某,收缴并妥善处理该危险化学品。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七十五条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内容改编自:南京禁毒、中国禁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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