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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遇难,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打击精细化工非法生产须四方面协同发力

编辑:协会管理员     更新时间:2026-03-31 19:14:24    点击:0

         据新华社消息,2月7日凌晨在山阴县佳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爆炸已造成8人遇难。国务院安委办对该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并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化品等非法生产窝点清查整治。

         近些年,在精细化工行业蓬勃发展的背后,私自非法试验、生产危化品的现象却暗流涌动,成为高悬在行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些非法行为不仅严重威胁企业自身的生产安全,更对周边环境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风险 。

一:现状:从“地下试验”到“连环爆炸”

         在经济下行、震荡期间,受利益驱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易发。2024年,涉及非法违法的危化品事故6起、死亡19人;2025年,又有山西运城某新能源公司“1·9”爆炸事故、江苏泰州某生物科技公司“3·11”爆炸事故、河南周口某生物科技公司“3·20”爆炸事故、山东菏泽某化工公司“4·22”闪爆事故等4起涉嫌非法违法生产事故,死亡19人。

         这些事故暴露出部分精细化工企业为逃避监管、节省成本,在废弃厂房、仓库甚至民房内私设装置,擅自改变许可工艺、产品,夜间或节假日偷偷试验、生产高活性危化品的灰色链条。

二:根源剖析:为何明知故犯?

         上述事故虽形式各异,但其深层原因高度相似,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驱使,罔顾法律。经济利益的诱惑是企业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企业为承接代工订单,盲目接受客户提供的“配方包”,不惜违法违规生产。在利益面前,一些企业负责人丧失了基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底线,无视国家关于危化品生产的法律法规,心存侥幸,认为可以逃避监管,获取高额利润。

2.把关不严,监管不足。有的地方对化工项目审批不严,对租赁、转包等合作模式监管缺位,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个人进入高危领域。同时,专业监管力量不足,难以覆盖日益复杂的精细化工生产活动。

3.企业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许多非法生产危化品的精细化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不堪。

一是企业对安全风险认知严重不足。管理层和技术人员普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思想,对硝化、氧化、重氮化等高危工艺的风险认识不清,甚至盲目自信,认为“实验室成功就等于工业化安全”。如山东某企业仅在实验室技术研发时开展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忽视了工业化放大后的热积累、传质传热变化等关键风险。

二是工艺技术未经正规论证与审批。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未遵循“小试—中试—工业化”的科学路径,跳过必要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环节。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按规定由省级部门组织安全论证,导致“带病”技术直接进入生产阶段。

三是变更管理形同虚设。企业擅自更改原料、工艺参数、设备配置等关键要素,未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未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如山东某企业掺投不合格原料,未识别其对反应稳定性的影响,最终引发连锁爆炸。

四是自动化与人员管控水平低下。高危装置现场操作人员过多,未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人员定位系统建而不用,安全监控流于形式,无法实现本质安全。

三:改进与防范:以“防、控、惩、育”构建全链条安全防线

      为杜绝非法试验与生产行为,提升精细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必须从“防、控、惩、育”四方面协同发力。

(一)前端“防”——把风险挡在围墙外

1.建立“企业+园区+政府”三级备案制。所有小试、中试必须在合规化工园区登记,实验装置纳入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

2.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对涉及硝化、氯化、重氮化等重点监管工艺的新建、扩建项目,实行省级联合审批,强制进入合规化工园区。

3.落实“一企一策”安全审查。对现有在役装置未履行正规设计或安全诊断的,限期整改,并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复核。

(二)过程“控”——让非法生产“进不来、藏不住”

1.实施园区“三色图”动态监管。红色(重大危险源)、黄色(一般危险源)、绿色区域每季度更新,无人机+红外热成像夜查。

2.开展“关停企业”不定期回头看。对近年来退城入园、关停并转企业建立台账,每月现场核查、每季一次“人、机、料、法、环”全要素比对,防止“假停产、真生产”。

3.用电、用气、用汽大数据比对。对用电量异常飙升、深夜连续生产的用户自动预警,由应急、公安、市场监管联合核查。

(三)后端“惩”——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1.开展常态化专项排查。针对“非法试验、非法生产、转包挂靠”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落实行政处罚+刑事追责“行刑衔接”。对非法试验、生产危化品的,依据《刑法》第134条危险作业罪、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一律移送司法;对企业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实施从业禁止。

3.推动信息公开与信用惩戒。将违法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非法违法信息同步推送金融、保险、招投标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震慑效应。

(四)全员“育”——把安全意识刻进骨子里

1.在企业层面实施“三必训”。新员工入职必训、工艺变更必训、事故后必训;建立“师带徒+理论考试+实操考核”三位一体培训体系。

2.在监管层面每年组织园区专职安全员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化学反应热安全、过程安全专题轮训,打造“懂工艺、会执法”的专业队伍。

3.在社会层面依托主流媒体、短视频平台,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非法试验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精细化工非法试验、生产危化品,已从“偶发”走向“多发”,从“小作坊”升级为“隐蔽车间”。任何一次非法试验或生产,都是在“刀尖上行走”。非法试验和生产的事故看似“千姿百态”,实则都在重复同一条失败路径——把“灰色地带”当成“法外飞地”。只有把这条路径的每一道缺口都补上,才能真正避免下一次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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